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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人员个人防护安全措施
时间:2018.05.15 来源: 作者:

        1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定,遵守劳动保护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程和标准。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保护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2凡从事二米以上(含二米)、无法采取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挂在作业面高处牢靠处,并扣好保险钩。

        3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开动火证,并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管;从事电、气焊作业人员应使用护目镜或面罩,并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4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持安全资格证,方可上岗操作。特殊工种必须有特殊工种上岗证,并佩戴相应的劳保用品,不得无证上岗,违章操作。

        5任何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拆动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必须拆动时,要经项目责任师和安全管理员及以上人员同意后方可拆除。

        6登高作业,配件必须放在工具包内,严禁放在模板或脚手架上,扳手、钉锤等工具必须随身携带,防止落物伤人。

        7交叉作业时,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不得伤害他人,避免被他人伤害。

        8劳动者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