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操作规程适用工种:
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井下爆破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瓦斯检验工;安全检查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采煤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凿岩机司机;钻探工;锅炉工;皮带司机、刮板输送机司机;电机车司机;绞车操作工;人车跟车工;信号把钩工;环形车场操作工;轨道维护工;采煤工;掘进工;泵站司机;拌料工;搬运工;管路工;局扇司机;主扇操作工;绞车操作工;测量工;地质工;储量工;束管监测工;爆破材料管理工;井上手选工;装卸工;给煤机司机;除渣工;材料管理工。
2、接触粉尘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各设备的运行原理和操作规程,经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
(3)、作业人员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4)、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除尘和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5)、作业人员要在班中时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各种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6)、当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降低浓度,待浓度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
(7)、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上报负责人。
(8)、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
(9)、严禁干钻作业,凿岩机作业时必须采用湿式作业。
(10)、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作业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开机前和开工间,必须首先除尘设施、设备经行除尘。同时,要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设备完好。
(11)、各单位要定期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所辖区域进行除尘。
文章来自:安全管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