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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征收税额与排污量挂钩 环保税催生“绿色力量”
时间:2018.04.16 来源: 作者:


        4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将迎来大考,26万多户纳税人即将为排污买单。201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施行,标志着中国有了首个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税种。


   随着首张税票在上海浦东新区办税大厅诞生,施行了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被环保税取代,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作为环保税的前身,排污费在我国已有三十多年的历史。由于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门干预等问题始终难以解决,“费”改“税”的发展路径大势所趋。而事实上,相较排污费,环保税的征收更加严格规范,更能有效控制环境污染问题。


   与以往实施的排污费征收标准不同的是,遵循“谁污染谁付费”原则,新开征的环保税征收的税额直接与企业的排污量关联,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的平稳转移。不仅明确了征收标的,扩大了环保税的征收内涵,也明确了环保部门和税务部门各自的责任。环保税的征税范围为直接向环境排放的大气、水、固体和噪声等污染物。在计税依据方面,将应税污染物的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具体税额可由各地在法定税额幅度内提出。


   在众多业界人士看来,环保税不仅有利于执法人员依法征税,也从顶层设计上解决了违规污染成本低的难题。依照规定,环保税按季申报缴纳,2018年4月1日至15日是环保税首个征期。公开资料显示,14个重污染行业,已被列为重点监控(排污)对象,一些能源类企业更是成为所在省市地区开出的首张环保税票获得者。


   而被业界视作“最理工科”的税种,相比其他税种,环保税计算的计算复杂性和技术性十分明显。同时,污染物排放具有瞬时性、隐蔽性、流动性等特点,也使得监测管理和税款计算的方式多样,专业化管理要求较高。业内分析认为,环保税征收涉及到水、气、噪声等流动性要素,征收难度大。也正因此,很多地方的税务部门还不具备单独检测和核定的能力,尚需要环保部门的配合。


   简言之,环保税旨在通过将污染排放外部性损害内部化,对排污单位施加持续不断的价格压力,引导其主动施行节能减排。截至目前,环保税的征收开启了“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新模式,即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税务机关,环保部门配合。各地税务部门核心征管系统、网报系统均已部署上线,识别、认定并采集了超过23.8万多户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的基础信息。


   短期来说可能由于税费平移,企业负担总体变化不大。业内分析指出,环保税占企业缴纳税费的比重较低,一般在1%以下,不构成企业的主要负担。但对企业利益的重新分割,尤其是高排放、高污染行业企业将面临更重的成本压力,企业想真正降税就得注重科技创新和工艺改造,持续加大环保投入。并最终激发企业推进产品转型升级,发展更高附加值、绿色低碳的产品。


   随着生态环境部的登场,人们对环保税的扩容预期进一步增强。而在“十三五”时期,基于环保税征收工作而建立起来的多部门协作共享机制,将有利于环保行业、企业之间的进一步监管。国内机构预测,随着环保税纵深挺进,对排污企业的影响持续发酵,污染物排放的环境监测和工业环保两大板块无疑颇具投资潜力。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