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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有害因素与职业病
时间:2017.07.25 来源: 作者:

      在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中,存在的多种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因素,如有毒化学物质、生产性粉尘、有害物理因素或生物因素等,统称为职业性有害因素。


      在一定条件下,职业性有害因素直接作用于人体,损害健康,所引起的疾病,被称为职业病。职业性有害因素种类较多,所引起的疾病各不相同,因而职业病并不仅限某一种疾病,而是许多疾病的总称。


      按照国际惯例,凡是经国家政府主管部门明文规定的职业病,称为法定职业病。法定职业病患者依法享有特定的补偿待遇。法定职业病划定范围的大小,世界各国并不完全一致。各个国家主要依据本国经济条件、技术水平和对职业病的认识来确定。


      我国1987年修订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规定,现行法定职业病名单分9类102种,其中,职业中毒51种,尘肺12种,职业性物理因素疾病9种,职业性传染病3种,职业性皮肤病7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疾病2种,职业性肿瘤8种,其他职业病7种。法定职业病的诊断权由国家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