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4年广东省餐饮服务单位面点食品铝残留专项监督抽检不及格产品名单。我市7间餐饮业共10批次面点因铝残留超标上了“黑名单”。
本次专项抽检涵盖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每个地区30批次样品,共抽检样品660批次,涉及馒头包点、油炸食品和烘焙食品等各类面点制品,总体抽样合格率为74.55%。而我市方面, 江门市百乐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田园鲜肉包、御品叉烧包,蓬江区提东庆记点心店祈安分店提供的甘笋馒头、豆沙包,蓬江区群达小食店提供的油香饼,蓬江区石弯食店提供的油条,新会区会城意点轩饮食店提供的叉烧包,新会区金牡丹酒楼提供的叉烧包、流沙包,新会区会成田味豆浆餐厅停工的油条,共10个批次的产品,均被检测出铝残留超标。目前,市食药监局正按照程序依法对涉事提供不合格产品的餐饮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将按照《食品安全法》第85条规定从严处理。
市食药监局食品餐饮安全监管科主任科员冯松说:“下一步我们会继续加大抽验检测的力度,被抽检的食品只是不允许添加含铝的食品添加剂,但不代表这类食品不允许经营,而对于相关的品种,我们也会继续加大抽验检查的力度。”
据了解,食品中含铝是由于制作过程中使用含铝添加剂所致,如明矾,其作用是使食品蓬松酥脆。目前,我国生产并广泛应用的含铝食品添加剂主要有钾明矾、铵明矾和复合含铝添加剂。尽管国家标准没有对食品添加剂中铝含量作出规定,但规定了食品中铝的含量不得超过100毫克/千克。市食药监局食品餐饮安全监管科主任科员冯松说:“铝残留主要是会引起我们人体慢性中毒的现象,会对骨骼造成骨质疏松,钙的流失,长期食用,还会影响智力发育,对我们生殖系统造成影响。在2014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国家卫计委等5个部门,对含铝的食品添加剂作出重大调整,除了油炸和果粉以外,包括膨化食品,都是不允许添加含铝的食品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