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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安全眼镜Q&A 镜片的OD值与防护等级!
时间:2021.08.24 来源: 上海望德环保 作者:上海望德环保

       在激光行业,相当多激光设备的用户,甚至有部分专业激光设备制造商的技术人员,都理所当然地认为激光安全眼镜的OD值(即光学密度值)就等同于激光安全眼镜的防护等级(此处,姑且不论眼镜镜架对眼镜整体防护等级的影响),这是非常不妥当而且在有些场合,尤其是越来越复杂的脉冲激光应用的场合,是极其危险的!


大家所知,OD值,即透射光密度,国家标准(GB 7247.1-2012)对其的定义是“透射比(在给定条件下,透射的辐射通量与入射的辐射通量之比)的倒数,取以10为底的对数”,通常取一位整数。从该定义知道,OD值只与镜片的材料有关,显然如果说激光安全只与OD值相关而与激光的工作模式等无关,这对激光安全来说极其谬误!


科学研究和实践早就证明,激光光束在不同工作模式(连续/D,脉冲/I,巨脉冲/R,锁模脉冲/M)下,其物理特性可能会产生巨大的不同,甚至是颠覆性的不同,尤其是在脉冲状态下,对激光安全防护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 在相同波长、不同工作模式下,所需的防护等级可能相差巨大!


在此,我们可以看一下标准《个人防护装备 眼面部防护 激光防护镜》(GB 30863-2014,2015-06-01 实施)中关于激光安全产品的防护等级和标记方法的举例:

如:多波段防护


可以看出在同一波长不同工作模式下激光防护产品的防护等级相差1

下面举一个产品的数据实:


防护等级
因篇幅原因只选取部分波段如下



从上面可以看出在紫外波段180 - 315),紫外到绿光波段315 - 532以及近红外波段882 - 1078),不同工作模式下OD值相同但防护等级相差100倍到10万倍比如一台激光设备的波长1064nm位于924-1070区间),如果在连续工作下要求防护等级为LB6只选择OD 6+显然不足以防护因为当激光器工作模式切换为脉冲模式时其防护等级可能需要提高100要求OD 8+才可以满足